張貼日期: 2026-02-25 11:49:56 點閱:44
轉知新北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自115年2月26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 受理申請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13日新北教中字第1150328542號函暨「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
以 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
不得申請。
(二)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學
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
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
8,000元整。
(三)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或私
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
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
萬元整。
(四)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
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