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 依國教署110年4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35119B號令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以下稱人力要點)辦理學務創新人力進用。
(二)彰化縣政府推動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實施計畫。
二、甄選事項:
(一)職稱:學務創新人力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地點:彰化縣立田中高級中學(彰化縣田中鎮文化街23號)。
(四) 基本條件:
1、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2、具有服務熱忱,必要時能配合假日值班具危機事件處理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3、品行端正,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主動積極,無不良嗜好者,擁有交通工具尤佳。
(五)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2、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3、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4、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工作項目:
1、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包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1)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
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及反詐騙等相關事宜。
(2)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擔任校園安全工作之執勤,校內外(包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3)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4)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1)實施正向管教與學生行為自主管理教育,強化學生對菸害、毒品、霸凌以 及網路使用
行為的健康自主管理等相關事宜。
(2)辦理情緒管理與生命教育活動等相關事宜。
(3)促進性別平等與尊重多元等相關事宜。
(4)促進師生和諧與導師新生定向輔導工作活動等相關事宜。
(5)其他促進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等工作等相關事宜。
(1)推動校園民主:強化學生自治會功能等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相關事宜,加強人權與法治
教育等相關事宜。
(2)加強社團之輔導:強化學生人際溝通、組織領導及衝突管理知能等相關事宜。
(3)推動服務學習、社會關懷、多元文化及國際交流活動等相關事宜。
(4)推動培養學生創意、創新活動等相關事宜。
(5)其他促進學生公民教育實踐與學習相關事宜。
4、學務工作之創新、專業化及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1)結合學校辦學理念,發展各校學務工作之創新與特色,健全學務工作組織與制度等相關事
宜。
(2)建立專業化之學務工作與學習型組織,建立標竿學習模式,加強學務工作觀摩與交流及
傳承,並發展學習型組織等相關事宜。
(3)建構e化的學務工作與環境,以強化服務效能等相關事宜。
(4)建立自我檢討機制,持續提昇學務工作品質。
(5)協助辦理兒少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等業務。
(6)其他學務創新與專業化提昇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協助處室活動、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
生活等文書相關事宜。
(七)僱用期間及上班時間:
1、僱用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備註:本案為115年度計畫型職缺,配合育嬰留職停薪期限,期滿時約僱人員之
職務代理人即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上班時間:每天工作8小時,並配合學校需求調整值勤時間。若協助辦理學校相關活動等
任務,則視值班(勤)情況辦理補休假。
(八)報酬:
1、僱用原則以約僱5等報酬薪點280點(38,948元)為上限計算,實際以簽訂契約為準。
2、勞保費、健保費等費用,雇主負擔部份由本校繳納,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
三、甄選公告
(一)公告時間:115年 9 月 17日 (四) 至 9 月 21 日 (一) 止。
(二)公告網站:
1、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https://www.chcg.gov.tw/ch/gov_job.asp)
2、本校網站(https://www.tcjh.chc.edu.tw/)。
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各項表件內容、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五、報名事項:
(一)報名應繳附下列表件(填寫資料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一經查證屬實,錄取自始無效,並自負法律責任):
1.報名表(請下載附件1填寫,黏貼最近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切結欄請簽名)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
明)。
4.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書(尚未取得者需另檢附具
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證明) (無則免附)。
5.現職軍訓教官報考切結書(請下載附件2填寫)。
6.經歷或優良事蹟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請下載附件3黏貼於信封封面)。
1、自即日起至 115年 9月 21 日(星期一)前檢附報名表及附件掛號郵寄本校。
(以寄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件寄出後請務必來電本校人事室04-8745820轉1820或1821確認本校是否收到郵件)。
2、郵寄地址:「52042彰化縣田中鎮文化街23號 縣立田中高中 人事室」收
(三)以上資料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以迴紋針固定於左上角,符合報名資格者請依應試時間參加甄試,不合者以電話通知,恕不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六、甄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與時間:115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10:30。
(二)地點:本校迎曦1樓小會議室。
(三)方式:面試。
七、錄取人員名單預定於甄選後9月 24 日(星期二)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惟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80分)時,得予從缺。
八、錄取人員應於9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09:0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簽約並於到職後1個月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
十、聯絡方式:簡章內容諮詢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8745820轉1310學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