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7 09:55:07 點閱:14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四、本次申請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受理申請,請依要點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含所得證明及戶籍證明影本)並造具學生名冊,若各校提送案需補件則收件截止日憑公文來函延遲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