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01 15:27:18 點閱:117
佛光山慈悲基金會中區2026年度三好助學金專案申請說明
一、目的:為鼓勵高中職在校學子行三好,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參與公益活動,實際投入志願服務,發展優良品德,本會特辦理此案,勉勵生活中落實三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佛光山各別分院、佛光會各分會及各區佛光友愛服務隊
四、服務對象: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高風險或邊緣戶等弱勢家庭大學、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五、申請起迄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22日止(一)
六、頒發日期/地點:由佛光山慈悲基金會統籌辦理
七、實施辦法:
(一)申請說明:
1)前一學期學業智育成績70分及操行80分以上成績單,或具有特殊才藝競賽、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並領有證明者。(如: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美容、美髮、電腦、數學、科學等相關領域,表現優異者)
2)文章乙篇,題目以慈善、自我期許、助學金規劃或學習分享等方向撰寫,1200字以上,一經發現文章抄襲,取消申請資格。
3)半年內之志願服務時數證明,大學、高中職10小時。
(二)家庭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至家庭陷入困境。
2)因遭遇重大變故,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求學困難。
3)其他經校方實際瞭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提供「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凡申請助學金,經審核通過者皆須參與基金會舉辦之頒贈活動,並提供獲頒心得分享。
二、應檢附證件如下(證件齊全方能受理申請)
檢附證件:※■為必備文件
※■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單
※■半年內志願服務時數證明(10小時)
※■文章乙篇(1200字或以上)
※■成績或特殊事蹟、表演、表揚之獎狀等證明
※■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無中低收證明者,需取得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與案主關係:)(有者提供,無者免)
□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書或醫療費用收據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