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16 15:12:12 點閱:7
轉知新北市115年度(11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 班 研究所學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三、成績標準:本獎學金申請時,除新生1年級及五專4年級(視為大專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2學期成績),並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一般學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在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3、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本局查驗。
4、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四、申請文件(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
1、成績證明文件(應包含學校、學生姓名、學年學期、各科成績及總成績等重要資訊,且需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如學校註冊組核章)。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直系親屬者亦可)。
3、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