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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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佐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0-22 13: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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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二、 |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
(一) |
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或依 本文函附申請書填寫。 |
(二) |
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
(三) |
申請人將申請書及各類附繳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蓋學校審核章)繳交就讀學校承辦人進行初審及核章(學校關防、處室圓戳章、承辦人職章皆可): |
(1) |
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
2、 |
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
(四) |
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承辦人彙整初審合格之申請書並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上網填報,並於114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市富岡國中總務處(地址:326005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456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
五、 |
本局預定於115年4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網站」公告,並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學生。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
六、 |
有關獎學金之頒發,由本市富岡國中協助於114年7月底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
七、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富岡國中總務處謝老師,電話:034721113分機510,或洽本局國中教育科許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7525,E-mail:10037723@ms.tyc.edu.tw。(學校承辦人可加入群組https://line.me/ti/g/jKUcpZQKFZ) |
八、 |
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學生名冊(空白)、申請書(空白)及群組QR code各1份;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