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18 11:16:48 點閱:9
一、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 |
(一) |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二)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三、 | 獎勵額度: |
(一) |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
(二) |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四、 | 要點修正於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
五、 |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