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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高中體育班特色招生續招錄取公告

類別:升學與招生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7-22 09:50:35 點閱: 579 (另開新視窗)


  1. 報到日期:114724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報到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2. 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3. 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14728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7),由考生或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學管道報到,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
  4. 就讀體育班學生,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9條規定,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23條規定減少發展之運動種類、減班或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其他說明請詳閱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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