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01 10:36:29 點閱:33
1.請以新的班級年級為主。
2. 請各班依表訂日期返校打掃,集合時間上午08:30,集合地點:學務處川堂(如有變更請聽候廣播)
3. 打掃時間為上午08:30~10:30,打掃完畢後需回學務處川堂點名,並於檢查完成後才能離開。
4. 返校打掃服裝一律穿著學校運動服或校服。(穿著便服者將請回,同時須另找時間進行返校打掃)
5. 完成打掃同學將給予2小時之服務時數。
6. 若無法參加班級返校打掃之同學,須向各班班長副班長或衛生股長告知,並於清掃當日回報學務處。
7. 完成請假手續之同學,可利用其他班級返校打掃時間進行補打掃。
8. 返校打掃缺席者,於開學後需進行補打掃(利用午休時間打掃,共4天午休時間),如未完成補打掃 者依校規記警告乙支。
9. 返校服務志工務必牢記個人登記時間,無法參加者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未到者將記警告乙 支!
10. 部份區域打掃時如遇鐵捲門關閉或辦公室門關閉請至總務處或守衛室借用鑰匙,並於使用完畢立刻 歸還。
11.如遇彰化縣政府發布停班停課,則該日返校服務暫停實施,擇日公告補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