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新竹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 學金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6-09-24 09:53:11 點閱: 16 (1977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轉知新竹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9月11日府教特字第1150159787號函暨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 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 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三、申請表件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後於115年11月6日(星期五)前函送新竹市政府核辦(郵戳為憑),如有未符規定者(證件不齊、逾期或個別申請者) 概不受理。
四、「學制」欄請務必勾選清楚,若為高中職學制,請務必附上班排名;「分數」欄若為等級制,請務必換算小數點後二位之分數,以利審查程序進行。
五、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本案錄取名單於11月底公佈於新竹市政府教育網公告欄,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新竹市教育網-表格 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