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奬學金核發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申請標潗:
1.獎勵對象: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對象: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請符合資格同學詳閱附件※
張貼日期: 2026-09-23 08:56:16 點閱: 12 (1976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奬學金核發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申請標潗:
1.獎勵對象: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對象: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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