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13 16:23:30 點閱:17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114學年度尚未結案的部分,縣府要求教務處務必於115年6月30日前督導授課人員完成公開授課公告與結案(總表最後一欄呈現OK)。
三、縣府要求教務(導)主任務必確認每位教師皆已正確上傳「觀課後資料整理」及「自我省思與改進」檔案,並於115年7月31日前將學校公開授課總表友善列印後核章、掃描及上傳至「學校資料上傳平台」,其紀錄納入教學視導參考。
四、有關教師「自我省思與改進」檔案,請教師依據專業回饋的內容,進行省思與改進,並做為未來授課修正的方向,以期能達成教學目標,有效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
| 相關連結 | https://www.openclass.chc.edu.tw/years/114/pos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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