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6-03-02 13:52:50 點閱:18
新竹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期間:自115年 3月1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 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 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