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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約僱運動教練甄選簡章-自由車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18 15:20:28 點閱: 314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管理辦法。

(三)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府人企字第1140234083號函。

(四)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8月18日府教體字第1140329683函。

二、甄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之合格自由車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

(三)具有大專院校以上學歷,且為體育相關科系畢業。

三、 甄選:自由車約僱運動教練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簡章公告: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jh.chc.edu.tw/)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 (http://volunteer.chc.edu.tw/boe/)。

六、報名方式、甄試時間及

(一)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與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14年08月25日(一)上午09:00 -12:00,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連絡電話04-8745820#1820

(四)報(備本及A41

1、報(如附1)。

2、黏貼證件資料表(國民身分證-如附件2)。

3、運動成就積分審查表(如附件3)。

4、報考切結書(如附件4)

5、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依本簡章二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專任運動教練證…等)。

7、依本簡章九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註1:件依序正本A41

註2:取得准成報名手續

註3:上述應,於報名時備妥審查

註4:報名資閱本簡章人檢具相關證件接格審查未符參加甄試,不得異

七、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試前後未能察覺而錄取聘任,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錄取後無法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辦法聘任者,不予聘任。

八、甄選時間:114年08月25日(星期一) 下午1時30分口試,請提早10分鐘至人事室報到。

九、甄試方式:運動成就積分審查60%、口試40%

其他說明詳見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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