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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113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佐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2-27 09:49:01 點閱: 416 (1517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新竹市114年2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40038339號函暨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欲申請者請於3/21前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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