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05 23:23:11 點閱:7
申請表格如附件~
為鼓勵志願服務者貢獻其智慧、經驗及專長,主動積極服務身心障礙學生,並宣揚社會大眾關懷與尊重身心障礙者,請貴校(會)依下列規定踴躍推薦。
守護天使個人組:個人曾於114學年度服務本縣國中、小學校(含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如校內學生志工、志工媽媽、社會人士、高中及大專志工具有傑出事蹟者。
表揚方式:
(一)由本府就各單位薦送資料遴選傑出「守護天使-個人組」及「守護天使-社團組」若干名,並於115年本縣國際身障者日活動中公開表揚、頒發紀念品及獎狀(牌) 。
(二)所有守護天使特殊優良事蹟將公告於本縣特教中心展示櫥窗。
(三)本(115)年度受表揚「守護天使」,請各推薦單位(學校)本權責給予相關獎勵,表彰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