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高中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24 16:24:32 點閱:5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文(六)字第1152502538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92年起即將推動正體字列為重要政策,並持續對外推動正體字華語教學, 以彰顯我國文化特色及傳承正體字文化內涵。 三、為維持教學之一致性及正體字學習環境,請貴校於辦理境外生(含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生)華語文教學課程時, 應以正體字作為教學及學習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