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12 08:57:16 點閱:8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9號函及本府115年6月5日府教學字第1150218523號賡續辦理。
二、本案更正及調整事項如下:
(一)文字更正:原函說明二(一),有關「計畫期程:115學年度」部分,其中原文字「115年7月1日」係屬誤植,特此更正為「115年8月1日」。
(二)收件期程調整:原函說明二(五)原為「請學校於115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各區基地大學」,現將期程彈性調整為「115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前」。係考量教師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課程共備活動,配合各區基地大學於6月至7月暑期初規劃之共備增能研習,以協助教師奠定教學工具操作基礎;亦使參與教師得以配合各校6月底期末校務會議及各領域各學科教學研究會討論新學年度課程規劃,使教案融入108課綱重大議題或SDGs指標之內容,更具整體性與可行性。
三、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黃于庭小姐,電話:(04)2218-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