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05 16:29:50 點閱:10
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
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
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相關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
(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