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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君雅基金會第二學期第一次扶助申請須知,115年3月份開始申請至2/24日中午12點截止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02 11:43:48 點閱: 188 (另開新視窗)


張君雅基金會第二學期扶助申請須知

一、目的:資助家庭經濟弱勢學生,鼓勵其順利完成學業。

二、申請資格:

1.低收入戶,名額不限制,視實際情況,有需求再提出申請。

2.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與「導師認定」中挑選),申請名額:每班至多只有三位名額,人數超過的部分,將不予收件受理。

3.符合1、2資格申請扶助學生必須同意接受基金會進行個案扶助家訪,了解家庭情況,不願意接受家訪者將無法受理申請

三、申請時間:申請月份為「9、1、3、5」月,請在前一個月的最後一週提報申請,逾期將不受理申請,訓育組皆會於校網提醒公告。

四、申請項目:教科書費、學雜費、註冊費、講義費、學校辦理之課後輔導費。

五、申請條件:

1.申請扶助的學生以「學期」計算,當學期不得換人申請扶助。

2.轉換學期後方能調整人員名單(皆須繳交個案扶助申請表)。

3.「個案扶助申請表請由導師詳細填寫」,並請導師務必了解學生的家庭狀態,並確實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後續「需配合家訪調查」,同意後方能申請該基金。

4.本次名單與第二學期初向註冊組提出的註冊費、第八節課補助的名單必須是一致的。

5.每學期第一次申請須繳交:個案扶助申請表紙本(請由導師詳細填寫)、家訪意願同意書紙本,以上表件請於2/24(二)12:00前繳回學務處訓育組,缺交將無法受理申請

PS:如有需申請115年寒假輔導費用,需與114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申請名單 相同,並請導師於2/24(二)12:00前回傳Excel電子檔給訓育組,並來電確認,以免漏報~

信箱:tall965056@tcjh.chc.edu.tw

分機: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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