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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佐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9-12 13:34:43 點閱: 210 (1649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9月1日僑生輔字第1140502380B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核發條件如下:
(一) 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