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21 10:18:39 點閱:55
張君雅基金會扶助申請須知
一、目的:資助家庭經濟弱勢學生,鼓勵其順利完成學業。
二、申請資格:
1.低收入戶,名額不限制,視實際情況,有需求再提出申請。
2.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與「導師認定」中挑選),申請名額:每班至多只有三位名額,人數超過的部分,將不予收件受理。
3.符合1、2資格申請扶助學生必須同意接受基金會進行個案扶助家訪,了解家庭情況,不願意接受家訪者將無法受理申請。
三、申請時間:申請月份為「9、1、3、5」月,請在前一個月的最後一週提報申請,逾期將不受理申請,訓育組皆會於校網提醒公告。
四、申請項目:教科書費、學雜費、註冊費、講義費、學校辦理之課後輔導費。
五、申請條件:
1.申請扶助的學生以「學期」計算,當學期不得換人申請扶助。
2.轉換學期後方能調整人員名單(皆須繳交個案扶助申請表)。
3.「個案扶助申請表請由導師詳細填寫」,並請導師務必了解學生的家庭狀態,並確實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後續「需配合家訪調查」,同意後方能申請該基金。
4.名單與學期初向註冊組提出的註冊費、第八節課補助的名單必須是一致的。
5.每學期第一次申請須繳交:個案扶助申請表紙本(請由導師詳細填寫)、家訪意願同意書紙本,以上表件請於9/2(二)12:00前繳回學務處訓育組,缺交將無法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