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4 14:56:26 點閱:1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轉知大陸委員會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
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三、請各校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
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