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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2條 修正條文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11 08:23:55 點閱: 81 (1862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00017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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