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1-13 16:35:49 點閱:52
彰化縣立田中高中身心調適假補充規定公告
一、教師、代理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課務:請自行尋覓代理人並填具調代課單,告知教學組。
(二)導師職務:請自行尋找代理人,並告知學務主任。
二、職務交接後始得離校。
三、請每位同仁珍惜身心調適假用意,並以學生受教權為最大權益考量,祝福大家平安健康。
四、相關規定將以教育部及縣府函示解釋為主。
五、教師如有需要健康諮詢,
可參考彰化縣政府 EAP 員工協助方案溫馨小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changhuaeap
114年11月13日公告